
建信北证 50 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经中国证监 2025 年 6 月 27 日证监许可
20251349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
定的销售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
期限并及时公告。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 3 年,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
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认购申请金额超过
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
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请投资者
留意资金到账情况,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5 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
效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
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
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规模的限制。
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
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全额缴付认购款项。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平台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
于 1 元人民币,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
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
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
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建信北证 50 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
购等具体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咨询购买相关事宜。
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
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
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
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
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
的一种风险,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
生了巨额赎回,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详见《招募
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本基
金的特定风险包括:
(1)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本基金跟踪指数,会面临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
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替代投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
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及成份股停牌的风险等。
(2)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将承担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
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门槛较高,流动性可能弱于 A 股其他板块,且机构
投资者可能在特定阶段对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形成一致性预期,存在基金持有
股票无法正常成交的风险。
基金所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在满足证券法和证监会规定的基本
上市条件和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具体上市条件可申请转板上市。交易所需审核并
做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无论上市公司是否转板成功,均可能引起基金净值
波动。
因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大部分为新兴产业公司,其商业模式、盈利
风险、业绩波动等特征较为相似,基金难以通过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若股
票价格同向波动,将引起基金净值波动。
因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大部分为新兴产业公司,其商业模式和盈利
能力存在较高的不确定性,可能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
响。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后续经营期间如果触及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
及交易所等规定的退市情形,可能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从而可能给基金净
值带来不利影响。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区间相对较大,股票上市交易首日不
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30%,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可能大于 A 股其
他板块,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波幅较大而导致基金亏损的风险。
战略配售股票在发行时明确了一定期限的锁定期,该类证券在锁定期内的
流动性较差,存在市场或个股出现大幅调整时无法及时卖出的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北京证券
交易所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专精特新产业及北京证券交易
所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
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或者补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
务规则,可能对基金投资运作产生影响,或导致基金投资运作相应调整变化。
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3)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股票的风
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
“香港联交所”或“联交所”)上市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
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如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还将面临港
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者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
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
(4)股指期货交易风险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股指期货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
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交易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
于股指期货定价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股指期
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
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
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
可能给交易带来损失。
(5)国债期货交易风险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国债期货市场的风险类型较为复杂,涉及面广,
主要包括:利率波动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风险、宏观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化而引
起的系统风险、市场和资金流动性原因引起的流动性风险、交易制度不完善而
引发的制度性风险等。
(6)股票期权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期权,投资股票期权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股票期权价格
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因保证金不足、备兑证券数量不足或持仓超限而导致的
强行平仓风险;股票期权具有高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可能
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包括对手方风险和连带风险在内的第三方风险;
以及各类操作风险,极端情况下会给投资组合带来较大损失。
(7)融资风险
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在放大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风险。类似于期货交易,
融资业务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其担保金的比例,以保证其不低于所要求
的维持担保比率,这种“盯市”的方式对本基金流动性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
(8)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
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
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
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
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
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
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
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
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
致的其他风险。
(9)信用衍生品投资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
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少,导致
难以将信用衍生品以合理价格变现的风险。
在信用衍生品存续期间,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创设机构可能
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一定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
生品结算的风险。
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的债券主体经营状况或利率环境发生变化,引起
信用衍生品价格出现波动的风险。
(10)基金投资模式变更的风险
若本基金管理人注册并成立追踪同一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ETF),则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将本基金调整为 ETF 联接
基金模式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届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
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
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
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
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
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
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
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
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指定销售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
详见本公告相关部分。
本基金在认购期内按 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
人按 1.00 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 元,
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建信北证 50 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认购期基金代码及简称
代码:024828(A 类),024829(C 类)
简称:建信北证 50 成份指数发起 A(A 类),建信北证 50 成份指数发起
C(C 类)
(三)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发起式基金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六)募集对象
本基金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或调整,具体发售对象
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七)基金发售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生柳荣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网上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
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基金管理人网址:www.ccbfund.cn。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亮
客服电话:4008-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20 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服电话:020-88836999
网址:www.gzs.com.cn
(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 9908 826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客服电话:027-65799866
网址:http://www.95579.com
(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
客服电话:0531-68889021
网址:http://www.zts.com.cn
(9)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 2666 号中国华润大厦
L4601-L4608
法定代表人:高涛
客服电话:0755-82026586
网址:http://www.ciccwm.com
(1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客服电话:0755-82130833
网址:http://www.guosen.com.cn
(1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客服电话:025-83389999
网址:http://www.htsc.com.cn
(1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028-86690302
网址:http://www.gizq.com.cn
(1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客服电话:0755-82943666
网址:http://www.newone.com.cn
(1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客服电话:022-28451259
网址:http://www.ewww.com.cn
(1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http://www.ebscn.com/
(1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http://www.dfzq.com.cn/
(1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 号 30 层 3001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 15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 70 弄 1 号
法务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 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9)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10 层 1005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网址: www.jianfortune.com
(20)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 161 号 1 号楼-4 至 43 层 101 内 3 层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日报社 A 座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官网:http://www.5irich.com
(21)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 116、128 号 7 层(名义
楼层,实际楼层 6 层)03 室
法定代表人:郑新林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89082
网址:http://www.weonefunds.com
(22)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36 号 1 幢第 8 层 09 号房间
法定代表人:齐凌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158-5050
网址:https://www.tl50.net
(23)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网址:http://www.huilinbd.com
(24)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
网址:www.sinosig.com
(2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 号
法定代表人:白涛
客户服务电话: 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26)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 136 号深圳新一代产业
园 2 栋 3703-A
法定代表人:张斌
客户服务热线:400-066-1199 转 2
网址: http://www.new-rand.cn
(27)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网址: https://www.licaike.com/
(28)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锦康路 258 号第 10 层(实际楼
层第 9 层)02A 单元
法定代表人:方磊
客户服务热线:021-50810673
网址: https://wacaijijin.com/
(29)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6 层(集中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吴卫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 https://www.noah-fund.com/
(30)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一期四
层 12-13 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https://www.zlfund.cn/, http://www.jjmmw.com/
(3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95021
网址: https://www.1234567.com.cn/
(3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 6211 单元
法定代表人:陶怡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https://www.howbuy.com
(33)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户服务电话: 95188-8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3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网址: http://www.5ifund.com/
(3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 1 号 7 层 710 号
法定代表人:张峰
客户服务热线:400-021-8850
网址: https://www.harvestwm.cn/
(36)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客户服务热线:95177
网址: https://www.snjijin.com/
(37)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 4 层 401-2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热线:400-055-5728
网址: http://www.hcfunds.com/
(38)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1500 号 8 层 M 座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客户服务热线:400-799-1888
网址: http://www.windmoney.com.cn/
(39)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 900 弄 15 号 526 室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户服务热线:400-118-1188
网址:https://www.66liantai.com/
(4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088 号 7 层(实际楼层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 https://www.lufunds.com/
(4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 91 号 1608、1609、1610 办公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热线:020-89629066
网址:https://www.yingmi.cn/
(42)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客户服务热线:400-684-0500
网址: https://www.ifastps.com.cn
(43)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6 号楼 15 层 1501 室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户服务热线: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44)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户服务热线:400-817-5666
网址: https://www.amcfortune.com/
(45)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1 层 103 室
法定代表人:盛超
客户服务热线:95055-4
网址: https://www.duxiaoman.com/
(46)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
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法定代表人:李柳娜
客户服务热线:010-6267 5369
网址: http://fund.sina.com.cn/fund/web/index
(4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
(48)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户服务电话:0411-39027807
网址: https://www.yibaijin.com
(49)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0-3388
网址: http://www.puyifund.com/
(50)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址: https://www.hgccpb.com/
(51)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 399 号运通星财富广场 1 号楼
B 座 13、14 层
法定代表人:王树科
客户服务电话:952303
网址: http://www.huaruisales.com/
(52)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银翔路 799 号 506 室-2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
网址:https://www.licaimofang.cn/
(53)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柳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7388
网址: https://www.simuwang.com/
(54)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 5212 号腾讯数码大
厦 2 栋(南塔)L1401-L1501
法定代表人:谭广锋
客户服务热线:4000-890-555
网址: https://www.txfund.com/
(55)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6 号(写字楼)1 号楼 4 层 1-7-2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
网址: https://kenterui.jd.com/
(56)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法定代表人:吴志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https://www.jnlc.com
(57)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 号京汇大厦 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户服务热线:400-004-8821
网址:https://www.taixincf.com
(58)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19 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客户服务热线:400-610-5568
网址: https://www.boserawealth.com/
(59)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 203 号 4 楼南部 407 室
法定代表人:栗旭
客户服务热线:400-168-1235
网址: https://www.luxxfund.com/
(60)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1008-1 室
法定代表人:许欣
客户服务热线:400-100-2666
网址: https://www.zocaifu.com/
(61)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 号 12 层 01D、02A 一 02F、
法定代表人:汤蕾
客户服务热线:400-609-9200
网址: https://www.puzefund.com/
(八)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
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时间自 2025 年 7 月 15 日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购金额合计不少于 1,000 万元,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其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持有
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 3 年)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
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
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专门
说明,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
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
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实际情况可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募集时间。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
承担。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本基金募集期内,基金份额在本基金指定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销售渠道
本基金销售渠道包括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如下:
构”部分。
(二)认购方式与费率结构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
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费率,以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费用。基金投资人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时
收取认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对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账户认证手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
外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化的认购费率。养老金客户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
账户认证手续后,即可享受认购费率 1 折优惠。未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
账户认证手续的养老金账户,不享受上述特定费率。
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
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
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个
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
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依据规定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
A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用由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
基金财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
的各项费用。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为: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计算方法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认购费为固定金额时,计算方法为: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C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养老金客户)投资 5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如果
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5 元,则可得到的 A 类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50,000/(1+0.10%)=49950.05 元
认购费用=50,000-49950.05=49.95 元
认购份额=(49950.05+5)/1.00=49955.05 份
即:某投资人(养老金客户)投资 5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如果
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5 元,则其可得到 49955.05 份本基金 A 类基
金份额。
例:某投资人(其他投资者)投资 5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如果
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5 元,则可得到的 A 类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50,000/(1+1.00%)=49504.95 元
认购费用=50,000-49504.95=495.05 元
认购份额=(49504.95+5)/1.00=49509.95 份
即:某投资人(其他投资者)投资 5 万元认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如果
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5 元,则其可得到 49509.95 份本基金 A 类基
金份额。
例:某投资人投资 5 万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
金获得的利息为 5 元,则可得到的 C 类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50,000+5)/1.00=50,005.00 份
即:某投资人投资 5 万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
金获得的利息为 5 元,则其可得到 50,005.00 份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三)认购的金额限制
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
缴付认购款项。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 元人
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 1 元的,从其规定。本基
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平台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三、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程序
具体程序及相关事宜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并提交如下材料:
A.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等)
B.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C.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
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提出认购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
B.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C.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募集期间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
直销专户:
账户户名: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1016600059111888
(5)注意事项
A.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B.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查询确认结
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C.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查询认购结
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
公司直销柜台或者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D.直销柜台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二)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本程序说明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
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具体程序及相关事宜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7: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
他组织需提供民政部门或其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
公章
B.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C.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D.印鉴卡一式两份
E.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
F.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
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
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如有)。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
直销专户:
账户户名: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1016600059111888
(5)注意事项
A.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B.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查询确认结
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C.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查询认购结
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
公司直销柜台或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四、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有效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基金募集专户中,
有效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有,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计算的利息为准。
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登记。
基金合同生效之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
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购金额合计不少于 1,000 万元,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其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持有
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 3 年)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
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
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专门
说明,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
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
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
何人不得动用。
六、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设立日期:2005 年 9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生柳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19 楼
设立日期:1994 年 6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注册资本:人民币 96.12 亿元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本次募集基本情况”中“代销机构”
部分。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生柳荣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网上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
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基金管理人网址:www.ccbfund.cn。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生柳荣
联系人:郑文广
电话:010-66228888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负责人:朱小辉
联系电话:010-57763999
传真:010-57763599
联系人:张萱
经办律师:李晗、张萱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马剑英
经办注册会计师:高鹤、马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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